已故香港影星关海山女儿被控虐儿罪 等候判决

女被告关至莹承认虐儿罪,准保释候判。 (资料图片)

法官说被告犯案,对她父亲关海山的声誉造成影响。

女被告被指去年九月在大埔运头塘邨一间幼儿园外,弃下女儿不顾而去。 (资料图片)

太阳报10月1日讯 已故香港影星、粤剧名伶关海山的女儿关至莹,去年在香港遗弃4岁女儿给友人照顾后,便远赴美国达10个月,她早前返港被警方拘捕,昨天(9月30日)她在香港粉岭法院承认一项虐儿罪,等候判决。

已故香港影星、粤剧名伶关海山的女儿关至莹,声称因婚姻失败要离开伤心地,去年在幼儿园遗弃四岁女儿交给友人照顾后,便远赴美国达十个月,她早前返港即被警方拘捕,昨天(9月30日)她在香港粉岭法院承认一项虐儿罪。裁判官严斥她所犯案件相当愚蠢,更令其父关海山之声誉受损,现准她保释至10月14日,待其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出来后再判刑。

裁判官昨天谈起被告关至莹(43岁)时说:“你有困难,就会到美国找母亲;另一方面你作为事主的妈妈,却放下女儿给邻居”,又说:“你求情时说小时候,爸爸也很疼你、照顾你……你不想问亲戚借钱,是想维护爸爸的名誉,但今日,你对爸爸的声誉已有所影响。”而被告昨天应讯时,一直低头,且显得神情哀伤及双眼通红。

辩方昨天求情时说,被告乃其父关海山与第三任妻子所生,并说“父亲很疼她”。被告年幼时居于美国,并在美读大学,上世纪90年代才回港,曾在无线电视工作,但案发前她与女儿(事主)依靠每月约6000港元综援维生。

辩方续指,被告现与丈夫分居及办理离婚手续,而事主则交社署照顾。辩方指被告丈夫在湖南省居住,两人于2005年结婚并于同年诞下事主,但丈夫婚后“露出狐狸尾巴”,他结婚只为取得永久香港居留身份,从没有尽丈夫及父亲的责任,而夫妇关系则越来越恶劣。去年八月,她要求离婚,丈夫却说“除非拿到永久香港居留权”否则拒绝,她感到“很混乱,很不开心”而想离开伤心地,到美国纽约找母亲。

辩方指被告深感父亲享负盛名,故不想向亲友借钱“失礼”,而该月的综援金也只够她买一张机票,故她才一方面找朋友照顾事主,另一方面撰信要求社署照顾事主5年。

案情透露,事发在2008年9月30日,被告在大埔运头塘邨一所幼儿园外,向朋友藉词去澳门四日,要求对方代为照顾4岁事主,又支付600元膳食费,但朋友稍后与被告失去联络,遂将事主转交社署,事件报警。被告于今年7月底返港时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