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读懂陈志云涉贪案

 轰动香港娱乐圈的无线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案,已于6月21日在香港区域法院正式开审。由于案情复杂,线索众多,出庭作证的机构代表对部分内地读者来说也相对陌生,我们现在对涉案的机构和证人逐一作介绍,希望对大家理解陈志云案有所帮助。(撰文/apple)

陈志云“亲属帮”公司--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三分钟读懂陈志云涉贪案

思潮公司的董事丛培昆(左)同时也是陈志云的私人助理。

证人:4位现任及前任职员何黄明明,吴剑华,冯柏基,郭明珠

公司简介: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是丛培昆任董事的广告公司。丛培昆2008年开始以陈志云近身助手身份在娱乐圈为人所认识,短短一年内他就成为了六间公司的董事,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正是丛培昆旗下六间公司中的一间。根据思潮集团的网页显示,该公司涉猎多个生意范围,包括举行活动、发布会、出版书籍、海报及唱片包装制作等,代表作包括曹格2009年及2010年的演唱会、《志云饭局》舞台版以及黄子华澳门栋笃笑等,陈志云多次担任思潮活动的嘉宾。外界形容丛培昆不单是陈志云的得力助手,二人还是同性密友关系,丛培昆旗下的讯伟有限公司登记地址便是陈志云的住所,而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更被指是行内共识的陈志云“亲属帮”公司。

涉及案情:陈志云被控涉嫌在无线电视业务活动和节目中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涉案节目包括——《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倒数活动、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志云情人节首选》发布签书会等,而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正是此三个涉案节目的承办执行方,故思潮广告制作有限公司的4位现任及前任职员被控方列入证人名单,在陈志云案开审之时被传召出庭作证。

陈志云涉贪案三大赞助公司

一:奥海城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证人

2位宣传部职员苏蔡洁莲,区国恒

涉及缘由

奥海城是香港著名的购物广场。陈志云涉贪案其中一个涉案节目——《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倒数活动,正是由奥海城提供赞助。

案件进展

控方指,2009年大除夕奥海城一方支付130万港元赞助费给无线,无线负责制作一个现场直播节目“《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倒数活动”,其中一个附属节目是由陈志云和黎耀祥合作演出的“志云饭局”。另一方面,奥海城再透过思潮出价16万元,聘请陈及黎演出有关环节,思潮将11.2万元付给陈。但控方称,陈志云从来没有向无线申请接受该笔款项,而无线亦不知道思潮与奥海城之间有关陈演出的协议。因此陈志云被控串谋前助理丛培昆多收16万元,其中陈志云进账11.2万元。

二:玛贝尔钻饰有限公司

证人

2位传讯部职员杨美宝,陈雅慧

涉及缘由

玛贝尔钻饰有限公司是香港最大的钻饰连锁店。陈志云新书“志云14.2首选”发布会,正是由玛贝尔钻饰有限公司提供赞助。

案件进展

控方指,思潮旗下公司去年初替陈志云出版新书《志云14.2首选》,并于去年2月7日在奥海城举行发布会。思潮与玛贝尔钻饰订立协议,玛贝尔钻饰出资30万赞助该活动,并指定包括佘诗曼、杨怡、陈敏之、杨思琦、陈倩扬在内的5名艺人必须出席,作为思潮获得30万元赞助的条件。但陈志云涉“公器私用”,向赞助商合约指定出席活动的五名花旦隐瞒有出场费,要求她们友情客串出任嘉宾,从而协助爱将丛培昆私吞30万元赞助费。陈志云与丛培昆因此被控串谋诈骗。

三:新濠博亚(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证人

2位管理层职员余耀雄,许瑞雪

涉及缘由

新濠天地是新濠博亚娱乐有限公司在澳门的第二个大型综合酒店项目。陈志云其中一项涉案节目—《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便是由新濠天地赞助。

案件进展

控方指,被告前无线市场拓展主管陈永孙于2009年为《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寻找赞助商,并于同年9月成功找到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以520万港元独家赞助,但陈永孙却向无线假称赞助商只提供400万港元左右。陈永孙更在无线不知情下,擅自把思潮广告公司的丛培昆介绍给赞助商,并建议赞助商以69万港元聘请思潮广告为活动提供交通及物流服务,结果三方签定合约。陈永孙及丛培昆因此被控串谋欺诈罪。

陈志云服务公司--无线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此次陈志云案中无线员工出席证人名单上有31位:

包括高层方逸华,梁乃鹏,李宝安,郑善强,区伟林,何丽全,乐易玲,梅小青,陈祯祥,麦佑基,谢伟光,杨慧中,孙敏瑜,林嘉颖,邓炜鹏,刘佩筠,曹绍涛,梁婉珊,邝笑娟,丁子殷,黎小容,戴家璧,陈嘉莉,邓子平,黎国强

艺员黎耀祥,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杨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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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无线董事总经理方逸华

方逸华之所以被传召出庭作证,她的证供主要是确定无线电视属于公营机构,所以TVB所有员工都属公职人员,不可未经公司批准之下接受外聘工作。如TVB员工想接受外聘工作,必须按公司程序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接受。方逸华确认她从没有收到陈志云或陈永孙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接受外聘工作,但2人可向他们的直属上司作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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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无线行政财政总经理李宝安

这次陈志云涉贪案中,控方指,根据无线政策,陈志云接洽无线以外的工作,需获无线总经理李宝安批准,无线会从艺员的演出费中,扣除部分作佣金,但陈志云并没有就出席该奥海城倒数节目提出申请,而无线亦不知道丛培昆的公司与奥海城有附属节目合约,因此李宝安将作为首名无线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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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无线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

乐易玲现任无线制作资源部总监,旗下艺人多达700多名。在陈志云涉贪案中,乐易玲被指是案中关键证人,因她旗下艺人佘诗曼、杨怡、杨思琦等五名花旦不收分文出席了涉案节目“MaBelle呈献:志云情人节首选”新书记者会,而此举是获得乐易玲同意的,故乐易玲被列入证人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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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无线艺人黎耀祥

陈志云被控涉嫌在无线电视业务活动和节目中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其中两个涉案节目——“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版“志云饭局”及陈志云新书“志云14.2首选”发布会,“视帝”黎耀祥均有参与,再加上他还接过不少丛培昆接洽的活动,故被列入证人名单之列。

三分钟读懂陈志云涉贪案

陈志云被控对担任其新书发布会嘉宾的五位无线花旦隐瞒该发布会的商业性质。

证人:无线5位花旦佘诗曼、杨思琦、杨怡、陈倩扬、陈敏之

廉署起诉陈志云的其中一项控罪,是指陈志云于2010年2月7日举行《志云14.2首选》新书活动时,邀请佘诗曼、杨思琦、杨怡、陈倩扬、陈敏之等5人友情支持,但实情是珠宝商与丛培昆的思潮出版社早有协议,承诺付出30万港元,而有关安排5名花旦与无线其实并不知情。由于已名列在控罪书的案情内,故5名花旦也在证人名单之列。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5名花旦的证词十分重要,若她们在庭上澄清当日是以朋友身份为陈志云助阵,并愿意不收分文,即使作为经纪人的无线有权瓜分酬金,并强调事件中有损失,控方也无法证明陈志云与丛培昆串谋诈骗。

【小结】下周案情观望:花旦证词最为关键

陈志云涉贪案经过6天聆讯,控方已完成传召赞助商及思潮员工这两组证人,下周一将进入案件高潮,会开始传召无线高层、职员和艺人,无线总经理李宝安将作为首名无线证人出庭作证。李宝安与乐易玲两位无线高层会在庭上作出怎样的口供?原定于7月中出庭的黎耀祥、佘诗曼等六位无线小生花旦最终会否被传召上庭?一切迷题将于7月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