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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 (法律术语)
行刑衔接“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指
复制权 (法律领域术语)
复制权,是指制作作品复制品的权利。依作品表现形式不同分为三种情形:(1)以图书、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司法机构)
定海区人民法院前身是舟山军事管制委员会政务部司法组,1950年9月21日正式建立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其他法律相关)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中国刑法中的基础性原则,有学者甚至将其称之为支撑中国刑法理论的
违反社会规范 (法律名词)
人们社会行为的规矩﹐社会活动的准则。它是人类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社会互动过
诉讼欺诈 (法律领域术语)
所谓“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诱使法院作
霍山县人民法院 (司法机构)
霍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先后曾设立过漫水河等8个基层人民法庭。近年来
反社会行为定型 (法律术语)
反社会行为定型(antisocial behavior stereotype)是
布鲁塞尔条约 (国际法律文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比、法、卢、荷、英五国缔结的同盟条约。全称《比利时、法兰西、卢
抚恤 (词汇)
抚恤,汉语词汇。注音:fǔ xù。释义:安抚体恤。出自:《东周列国志》抚恤,汉语
停勾 (司法制度)
停勾是司法制度。指秋审之年暂时停止对各案情实犯人予以勾决。清制,凡遇皇帝下旨停止
中国法制报刊 (中国法制报刊主要普及各类法律知识的报刊)
中国以宣传法制,研究法学,普及法律知识为主要任务的各类报刊。“文化大革命”以前,
行为对象 (法律领域术语)
行为对象,是大陆法系刑法的一个概念,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或指向的具体的
澄城县人民法院 (司法机构)
澄城县人民法院位于县城古徵街南端,建有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一幢。内设13个庭室和4个
新闻法规 (法律学术语)
新闻法规是指新闻传播活动中由统治者制 定并强制实行,体现统治者利益,调整与规范新
串标罪 (法律术语)
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就是串标,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
破产人 (法律术语)
破产人,是指因丧失债务清偿能力而被法院宣告破产还债的人。债务人成为破产人,一方面
上诉人 (法律领域术语)
上诉人具有上诉权,并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而提起上诉的主体。在刑事诉讼中,上
秦朝法制 (秦朝法律制度的一系列制度)
秦朝法制是指自商鞅变法以来,在长期政治实践中,秦统治者不断把法家理论运用到法制建
民事信托 (法律领域术语)
民事信托( Civil Trust) 民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民事
重新仲裁 (法律术语)
重新仲裁是指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经审查认定该仲裁裁决存在瑕疵,且该瑕疵可以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的文件)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律师 执业 许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
债的保全 (法律术语)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
作证 (词汇 | 法律)
作证,拼音zuò zhèng,出自《红领巾的歌·少年运动会》。
直接责任 (法律领域术语)
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的对称。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不法行为依法应直接承担的民事责任
代为履行 (法律领域术语)
代为履行,法律领域术语,是指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有效国籍 (布莱克氏法律名词)
根据《布莱克氏法律词典》,国籍即“一个人基于隶属某个国家的事实而具有的身分或资格
责任聚合 (法律术语)
责任聚合(zé rèn jù hé)亦称请求权聚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基于法律的规
撤销权 (法律术语)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民法典》中有关撤销
审议 (汉语词汇)
拼音:shěnyì动审查讨论
案子 (事件)
案子 ànzi基本解释:(1) [long table]∶狭长的桌子。(2) [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 (司法机构)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1日。现址坐落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含嘉仓街9号
执法 (其他法律相关)
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
打官司时效界定 (法律术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受法律保护,时效期满以后,权利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其他法律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
大陆配偶工作权 (法律法规)
大陆配偶工作权就是台湾当局规定的一项针对赴台团聚的中国大陆配偶的工作权。根据规定
家事代理权 (法律领域术语)
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相互代理的权利,即夫妻
违法运用资金罪 (法律术语)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
共同加害行为 (法律术语)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加害,致使
权利质押 (法律名词)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