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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权说 (法学术语)
既得权说是英国国际私法学家艾伯特·维恩·戴西1896年出版的《法律冲突论》中提出
自然保护法 (法学术语)
自然保护法是以保护生态系统平衡或防止生物多样性破坏为目的,对一定的自然地域、野生
口头审理 (法学术语)
口头审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进行口头审理的请求
受赠人 (法学通用术语)
受赠人,是法学通用术语。在伊斯兰教法中,指有资格接受赠与者。
体育仲裁 (体育法学术语)
体育法学术语。体育仲裁就是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在争议发生前
民事法律 (法学术语)
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法律行为,从学理上讲,它是指目的在于发生民法上的后果,并以意思表
离婚纠纷 (法学术语)
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
刑事处罚 (法学术语)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
国籍冲突 (法学术语)
国籍冲突,是指由于各国国籍法规定的不同而导致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行政领导 (法学术语)
行政领导是广泛领导现象中的一种复杂的类别。行政领导既指政府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
财产安全 (法学术语)
财产安全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财产是
低俗内容 (法学术语)
低俗内容主要是指低级趣味、庸俗,使人萎靡、颓废的内容,相对于超凡脱俗、高尚情趣、
裁判文书 (法学术语)
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结果,它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确定和
就业权益 (法学术语)
就业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力和所应该获得的利益。就业权益是一种合法
域名纠纷 (法学术语)
域名纠纷是互联网时代新出现的法律纠纷形式。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数字地址(IP地址)
资产抵押 (法学术语)
资产抵押,所谓资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
民众意识 (法学术语)
民众意识是指注重人,关心人,肯定人的价值、人的存在的以人为本的主体意识。它提倡的
本位继承 (法学术语)
本位继承是“代位继承”的对称。由法定继承人本人于其所在的继承顺序直接取得被继承人
公然占有 (法学术语)
公然占有是“隐秘占有”的对称。占有人对利害关系人无隐秘意思而对其物所为的公开的占
司法资源 (法学术语)
司法资源是社会资源的一部分,它应包括司法机构、司法人员和与司法活动相关财政保障资
满期利益 (法学术语)
满期利益是储蓄性人寿保险的利益之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可依合同规定领取全
有罪证据 (法学术语)
有罪证据,无罪证据的对称。指的是能证明被告人存在触犯刑律的犯罪事实的有关证据。在
欧阳恩钱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欧阳恩钱,湖南隆回人,1972年生,汉族欧阳恩钱,湖南隆回人,1972年生,汉族
跨界损害 (法学术语)
跨界损害,是指在起源国以外的一国领土内或其管辖或控制下的其它地方造成的损害,不论
单独责任 (法学术语)
单独责任,“共同责任”的对称。是指不法行为人为一人时依法应由其本人完全承担的民事
无因合同 (法学术语)
无因合同是指财产上的给付不以原因的存在为前提的;反之,则为有因合同,如约定借贷款
犯罪信息 (法学术语)
犯罪信息指的是犯罪行为物质属性的反映性所反映拘行为信息,是整个犯罪案件信息中一个
在留资格 (法学术语)
一、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办理留学赴日签证,首先在学校同意接收你之后,需要准备一整套
不法分子 (法学领域术语)
不法分子,读音bù fǎ fèn zǐ,汉语词语,指违背整体法律秩序的人员。其行
主体变更 (法学术语)
主体变更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变化,即原主体变为另一主体。如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
食品法典 (法学术语)
食品法典是为了在国际食品和农产品贸易中给消费者提高更高水平的保护,并促进更公平的
刑法分则 (法学术语)
刑法分则,是关于犯罪和相应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国刑
顺承复句 (语法学术语)
顺承复句,亦称“连贯复句”“顺递复句”。分句之间具有接连相承、前后连贯关系的联合
合同分析 (法学领域术语)
合同分析是将合同目标和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到合同施工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
委托送达 (法学术语)
委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对不在本法院辖区居住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直接送达诉讼文
承诺人 (法学术语)
承诺人,又称“受约人”、“要约受领人”。是指对要约人的要约作出同意接受表示的人。
有权占有 (法学术语)
有权占有(正权源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质权人对标
直接言词原则 (法学术语)
直接言词原则也称口证原则。
合同关系主体 (法学术语)
合同关系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证据提供规则 (法学术语)
在广义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也属于证据提供规则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