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中央音乐学院在全国音乐艺术院校中,率先建立了音乐学系。经过近50年的艰苦工作,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的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学体系和学术力量最集中的群体。198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点;1988年,为博士学位授权点。从音乐学学科的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师资队伍、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来看,我院音乐学系始终站在全国音乐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前列,是我国音乐学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音乐学系培养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