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名称有其发表的优先律(priority)。凡符合"法规"的最早发表的名称,为唯一的正确名称。植物名称有其发表的优先律(priority)。凡符合"法规"的最早发表的名称,为唯一的正确名称。种子植物的种加词(种名)优先律的起点为1753年5月1日,即以林奈1753年出版的《植物种志》(Speciesplantarumed.1)为起点;属名的起点为1754及1764年林奈所著的《植物属志》(Generaplantarum)的第5版与第6版开始。因此,1种植物如已有2个或2个以上的学名,应以最早发表的名称为合用名称。例如,银线草有3个学名,先后分别被发表过3次: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