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法学肇始于1928年中央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为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谢冠生教授,院址为现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东南院。昔日中大法学院人文荟萃,名流云集,为东南法学一时之冠。东南大学1995年恢复法律系,并于2006年9月重新设立法学院,已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东南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了拥有多国、多地区法学教育背景的人才梯队;在科学研究方面,学院学术科研创新力目前全国排名前15名,其中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均已排名全国前10强,科研产出高产作者人数排名全国第八;在人才培养方面,学院已形成跨院系交叉学科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和支撑体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