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士专业,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其中,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南京大学法学院自恢复成立以来,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法治支持。南京大学法学院秉承"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校训,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和需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切实加大学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