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利益相关者(site stakeholder),工学-环境科学-土壤环境保护-污染场地管理,与场地采取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受到其影响的任何个人、团体或机构。广义上,所有对污染场地风险管理感兴趣的个人或组织都是利益相关者。污染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包括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当地政府、附近社区居民、原土地所有企业和土地开发商;间接利益相关者包括:金融机构(银行等)、研究机构、仲裁或诉讼机构、媒体、社会公众、生态保护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直接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与责任关系见图。以当地政府和开发商的关系为例,污染场地往往位于城市中心地带,占据着商业价值较高的黄金地段。中国虽没有对污染土地的开发做出详细的规定,但是国家积极引导对废弃地的开发,提倡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这一宏观政策降低了开发商的投资风险。污染土地的开发也为社会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激发社区活力,减少了污染土地对居民健康的威胁,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因此污染土地的开发对区域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