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运动员关系(coach-athlete relationship),理学-心理学-运动心理学-〔社会心理〕,教练员和运动员在情感、认知和行为上彼此互动和依存的状态。又称教练-选手关系。在竞技体育中,教练员和运动员处于最关键、最核心的地位,是教与学的重要载体。两者间的关系不仅影响运动员的自我意识、自尊心等个性因素的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运动员的日常训练效果和临场竞技表现。英国运动心理学家S.乔伊特于2007年提出了教练员-运动员关系的3+1Cs理论,并开发了教练员-运动员关系问卷(CART-Q)。其中,3Cs指亲近性、承诺感和互补性,分别代表教练员-运动员关系的情感、认知和行为成分。①亲近性。指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情感纽带(如喜欢、信任、感恩),反映了两者的情感依附程度。②承诺感。指教练员和运动员建立、维持依存关系的意愿,反映了两者共同合作的认知倾向。③互补性。指教练员和运动员富有成效的合作性互动(如友好的、轻松的、回应的),反映了两者共同努力以改善绩效的行为模式。亲近性、承诺感和互补性可通过直接视角和元视角来进行评价(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