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
(古代官制名)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官署名。元朝置。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官署名。元朝置。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景州铁冶提举司。至元十四年(1277),增置檀州提举司。成宗大德五年(1301),并檀、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设提举 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双峰、暗峒、银崖、大峪、五峪、利贞、锥山七冶。直隶于中书省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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