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一条指出:“现金流量是反应企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项活动的现金流出类分项列出”。可见“现金流量表”对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一个十分有益的补充,它是以现金为编制基础,反映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全过程,它有下面四个层次。第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充足的现金净流入,企业才有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市场占有的份额,开发新产品并改变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一般讲该指标越大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