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定实业学堂通则是奏定学堂章程的一部分。包括设学要旨、入学资序、学堂职务 3 章,共 16 节。实业学堂的意义“在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大计;其学专求实际,不尚空谈,行之最为无弊,小试则有小效,大试则有大效”。种类有实业学堂教员讲习所、农业学堂(包括水产学堂)、工业学堂(包括艺徒学堂)、商业学堂及商船学堂。各分初、中、高 3 等。各省应酌量地方情形随时择宜兴办,实业教员讲习所尤为入手要义。各实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在外)应收学生贴补学费。学生均须品行端谨,体质强健,其学力与各学堂程度相当者,取具妥实保人保结,始准考选入学。1912年“壬子癸丑学制”颁布后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