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财政分配序列是指由若千财力分配层次所构成的社会分配总体的组合顺序。有下述三个层次:国家直接管理层。是综合财政分配的第一层次,由国家预算内财力和地方财政部门直接掌握的财力构成其主体部分,各地及各行政事业部门掌握的预算外资金为其补充。国家直接调控层。是综合财政分配的第二层次,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金及外汇收入两部分。国家约束监督层。是综合财政分配的第三层次,包括国有企业支配的财力、主管部门支配的财力、城乡集体企业支配的财力,以及其他企业支配的财力和个人支配的财力等。上述三个层次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作为一个统一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它们既有各自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又相互推动、支持与配合。其中,第一层次是主导,第二层次是中介,第三层次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