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适地适产方针,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为扩大侵略战争提出的经济掠夺方针。该方针以1940年10月日本内阁通过《国土计划设定纲要》为标志,主要是在日本、伪“满洲国”和中国其他占领区强制推行所谓“适当分业”,使中国沦陷区经济完全纳入其侵略战争的轨道。按其分业要求,日本主要发展军事、机械工业及精密工业,伪满主要发展电气、矿业和部分机械及轻工业,在关内日占区则发展制盐、矿业及有限的轻工业,以内蒙古发展羊毛业,以华北发展棉花为主,在华中则限制能与日本农产品竞争的农作物。日本帝国主义想利用“适地适产”的方针,有计划地大量掠夺中国的工农业产品和矿产资源。实施这种方针虽然暂时支持了帝国主义的战争经济,但并不能挽救日本帝国主义必然灭亡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