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境内,是唐朝至清朝时期的古建筑。昌吉州境内烽燧群早在汉武帝时期就开始修建,之后历朝历代的君主们,都为确保西北地区的安全,组织大量的人力不断修筑长城和烽燧。2008~2009年,国务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长城资源调查工作。2013年5月,由26处烽燧及驿站组成的昌吉境内烽燧群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昌吉州境内烽燧群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形成了有干有支,浑然一体的军事防御体系,为维护西域稳定,保证东西经济和文化的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研究自唐以来各时期中央政权经营西域、军事防卫、东西方的交通、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建筑形制、民俗风情等具有重要价值。2013年5月,昌吉州境内烽燧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