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官(培训)学院隶属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事业机构,其前身是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东分校和广东法官培训中心。2000年11月11日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广东法官(培训)学院正式挂牌成立。2003年10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批复同意,成立国家法官学院广东分院。广东法官学院是负责广东省法官培训和业务考试、考核的具体业务机构,主要承担全省法官续职资格培训、任职资格培训、晋职资格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法官学历教育;法官业务考试考核的命题和评卷;组织学术讨论会等。学院内设办公室、教务部、教培部、网络培训部、大厦管理科五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