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农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两型"农业建设和农产品产需调控,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市农业局设15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98名武汉市农业局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农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