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53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沧政字〔2009〕102号),设立沧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沧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沧州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加强基础教育。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边远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