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班级心理委员(psychological monitors),理学-心理学-健康心理学-〔应用〕,设置在中国高校各班级中负责班级同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角色。2004年,天津大学首倡在全校范围内的各学院、各年级、各班级全覆盖地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从2000级到2004级的本科生、硕士生与博士生中同时共遴选出1119名首批心理委员。通常每个班级设置男、女心理委员各一名。其主要角色行为体现在4个方面: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者、心理危机问题的发现者、同学心理健康的支持者、自身心理健康的示范者。每一位心理委员都要接受系统而规范的培训。高校班级心理委员是中国心理工作的一项创举。高校班级心理委员作为高校中“校级专职心理教师—院系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的三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中最基层的角色,主要是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到提前预防、尽早发现、陪伴疏导及转介诊治,使心理危机预警工作更迅速、更能防患于未然,真正起到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从被动等待向主动关怀转变。高校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是结合中国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班级管理以及学生集中住宿等特点而形成的,是中国心理工作的发明创造,并通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