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社会调控规划(Special control and plan of residents),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中的专项规划之一。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点空间格局、居民人口数量及相应管理措施的进行优化,达到引导居民点建设、居民生活以及产业发展,促进风景名胜区永续利用的目的。凡含有一个乡或镇以上的风景名胜区,应编制居民社会控制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应包括现状、特征与趋势分析,经营管理与社会组织,居民社会空间结构、布局与人口发展规模,居民点性质、职能和调控类型。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应科学预测各种常住人口规模,严格限定人口分布的控制指标;应根据风景区需要划定无居民区、居民衰减区和居民控制区。农村居民点应划分为疏解型、控制型和发展型三种基本类型,严格控制其规模和布局,并明确建设管理措施。风景名胜资源集中且需要保护的区域,现状人口分布较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缺乏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是人口及设施减少的区域,与无居民区、居民缩减区对应,居民点类型为疏解型和控制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