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基金使用(using of insurance guaranty fund),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险-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以及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时,将保险保障基金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行为。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一般有两种情况:①当保险人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对于不同损失金额的保单持有人,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提供不同程度的救济。清算结束后,保险保障基金获得的清偿金额多于所支付救济款的,应当将差额部分返还给保单持有人。②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时,可能严重危及金融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除了事后使用外,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者有事前监测风险的职能。如果发现保险人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保单持有人和保险行业的重大风险时,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行业主管机构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在救助方式上,保险保障基金分为财务救助和管理救助。①财务救助。指当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时,使用保险保障基金对保单持有人或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