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城(famou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of China),理学-中国地理-中国城市历史地理变迁,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积极申报,并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城市。又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2月,为了保护曾经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迹免受破坏,正式提出“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这一概念是作为中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种宣传教育方式保护策略而提出的,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实践意义。国务院分别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分3批共批复了99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入21世纪以来,又陆续公布了38座历史文化名城。截至2021年3月12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达137座,遍布中国31个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从分布特点看,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居多,其次为西部地区,再次为中部地区。由于历史、地理、气候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多种影响因素,近代以来中国的城市分布一直呈现自东向西由密到疏的空间分布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