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装备退役处置(disposal of aircraft materiel),工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空装备综合保障与维修〕,航空装备经延寿评估后确定不再使用或用户决定不再使用时,由用户提出航空装备退役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置的过程。“退役”通常是指正式终止服役,也指产品因陈旧、过时而被淘汰或替换。第一次世界大战时,飞机最早的实用价值被开发出来。战争结束后,飞机的运输功能被开发出来。例如,1918年12月,英国皇家空军的飞机往返于伦敦和巴黎之间,运送英国政府议员;1919年1月,英国皇家空军第一中队开始在伦敦和巴黎之间定期运送旅客和邮件。这都是军用飞机退役改为民用飞机的案例。之后,不断有飞机被用于其他用途,如博物馆展览、军校教学、科研生产、飞行表演等。航空装备退役一般符合以下条件:①已经达到或超过航空装备服役期限或者使用寿命、存贮时间,且无延寿必要。②航空装备可靠性、安全性等已经不能满足作战使用要求。③航空装备战术技术性能落后,作战能力已不能满足作战使命及任务要求。④新型航空装备已经列装,经替代后无继续服役必要。⑤航空装备作战对象或目标已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