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合作组织(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s),经济学-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区际经济关系-区域经济合作,为了在某一个区域内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进行产品交换而采取共同的经济政策而缔结的区域性经济团体。区域经济合作是由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推动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可分为两类,即以管理的交易为主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以限额的交易为主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它们可分别称为企业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政府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前者可分为以企业为利益核心的跨区域利益组织和以行业中介为利益核心的利益组织,后者包括代表整体利益的中央政府直接参与或干预下形成的跨区域利益集团和以地方政府代表的地方利益为核心的由相关区域内地方政府直接参与或牵线搭桥的区域利益共同体。不同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有不同的产生背景和不同的作用领域。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正是在由地方市场向区域市场拓展过程中,随着政府推动的制度变迁而诞生与成长的。先有政府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后有企业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