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用航空总局(French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工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综合〕-〔航空组织、机构〕-〔民用航空机构〕,法国运输部下设的主管法国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政府机构。总局机关设在巴黎,下设有北方、东南、西南和海外领地4个地区管理局。主要职责有:航空运输、飞机导航、机场和航行安全的管理及人员培训;判定大型民用航空产品的研究、发展和生产计划,发放和管理政府贷款;颁布适航条例,颁发适航证件(包括组织型号合格鉴定、颁发型号适航合格证、单机适航证和进出口合格证)。在大型民用航空产品的研究、发展和生产方面,该局缺乏人员和航空制造手段,均委托武器装备部下设的航空制造技术局与制造厂商签订合同具体实施。该局负责提出计划和技术要求,提供经费支持并进行技术管理和监督、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