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委托权安排(assignment of principalship),经济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微观信息经济理论-委托代理问题,委托权在组织成员中的最优分配制度。在标准的委托-代理模型中,委托人、代理人都是给定的,但也存在特定的情况,即委托人和代理人并不确定,此时传统的委托-代理模型失效,则依靠建立新模型解决委托权如何在不同成员之间分配的问题。若无信息不对称,委托权的安排完全由局中人的风险态度决定。假定两个局中人的情况,当一人是风险中性的,另一人是风险规避的,则委托权由前者独立拥有;当两个局中人都是风险规避的,委托权应该在两人之间分享(合伙制);如果两个局中人都是风险中性的,委托权如何分配都没有影响。在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中,信息不对称只是单方面的。只有代理人参与生产,委托人不参与生产,因此只有代理人拥有私人信息,委托人不具有私人信息。现实的组织都具有团队工作的特点,因此信息不对称是相互的。剩余索取权是委托权的基本内涵之一,与之相对应的是委托人的控制权。美国经济学家S.J.格罗斯曼(Sanford J.Grossman)和O.哈特于1986年将委托权定义为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