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家记录院(National Archives of Korea),管理学-档案学-外国档案事业史-档案机构,韩国最高档案中央主管机关。1969年在首尔成立政府记录保存所,1970年升为局级机构,直属韩国政府总务署。内设档案政策部、档案管理部和档案信息服务部,1984年在韩国第二大城市釜山设立分部。1999年,制定《关于公共机关档案管理的法律》以及系统管理国家档案的基本法大纲。2004年更名为国家记录院。国家记录院的职责有:制定档案制度,接收和管理国家文件,进行档案系统的研究和规划,开展与国外档案机构的合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负责政府参考服务中心的运作。釜山分部主要负责保管和保护档案,拍摄缩微胶片,进行档案的消毒、整理和装订,提供利用服务。下辖3个档案馆:国家档案馆、总统档案馆和历史档案馆。其中,主要担负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是国家档案馆,它对外提供多种档案信息服务,是韩国档案资源宝库,是制定档案相关政策、收集和保存重要档案文物、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管理机构。档案馆还提供定期重新分类和公开秘密档案,在线阅览等多种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