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动机性访谈(offender motivational interviewing),理学-心理学-法律心理学-司法心理学-刑事司法心理学,帮助罪犯来访者建立改变的动机并使其做出承诺与行动,进一步达成行为改变目标的心理咨询方法。动机性访谈源于美国心理学家W.R.米勒和S.罗尼克对酒精成瘾者治疗而发展出的一种心理咨询方法。根据美国临床心理学家C.C.迪克莱门特和J.O.普罗查斯卡提出的行为变化阶段模型,动机性访谈强调行为改变是一个连续和渐进的过程,认为人的行为改变包括5个阶段:酝酿期、思考期、决定期、行动期和复发期。这5个阶段依次发生,循环往复,直到来访者在维持阶段及时冲出永久出口。动机性访谈过程可以基于上述5个阶段,组合分为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包括酝酿期和思考期,重点帮助来访者增强行为改变的内在动机;第二阶段包括决定期、行动期和维持期,重点在于强化和巩固来访者对行为改变的承诺并制订和履行改变计划。个体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动机水平和心理活动特点,应根据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策略及提问技巧,帮助来访者达到行为改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