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二因素理论(two-factor theory of intelligence),理学-心理学-普通心理学-能力-智力-智力二因素理论,关于智力结构的一种学说。即用一般智力因素和特殊智力因素的二维结构描述智力的理论。由英国心理学家C.E.斯皮尔曼于1904年提出。在研究智力的构成成分过程中,斯皮尔曼使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分析智力的组成成分与各类测验(数学能力、语言能力等)成绩的关系。斯皮尔曼发现因素分析的结果中存在一个因素与各类测验的成绩均密切相关,他将这个因素命名为一般智力因素,又称G因素;此外,不同人在不同领域的成绩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人类智力存在特殊成分,斯皮尔曼将这个因素命名为特殊智力因素,又称S因素。依照斯皮尔曼的观点,G因素所反映的个体一般智力能力主要源自先天遗传,表现在一般生活活动中,个体发现问题以及学习掌握的过程。而S因素所代表的能力只与少数生活活动有关,是个体在某方面的表现异于他人的能力。工业与社会心理学领域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G因素与学业成就、工作表现、个人收入水平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