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禁用组分(banned ingredient in cosmetic),工学-化工-精细化工-化妆品工业-化妆品原料-化妆品禁用组分,有一定特殊功效,但对人体具有潜在伤害,甚至致畸、致突变、致癌等风险,不能添加到化妆品中的有害物质。化妆品禁用组分来源有二:一是不法生产商为增强其产品的特殊功效(如美白、抗过敏等)而人为添加水银、铅、性激素、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氯倍他索丙酸酯、甲硝唑、林可霉素、氯霉素等;二是其他化妆品原料的工业残留,如石棉、丙烯酰胺等。化妆品含有禁用组分时,一般会引起消费者不良反应,甚至直接危害,这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的第二章共收录1388项化妆品禁用组分,其中一些为非意外因素存在于化妆品中,如由天然原料与合成原料中的杂质带入、由化妆品包装材料溶入或由化妆品生产与储存过程带入等。在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的生产条件下,假如化妆品禁用组分的带入在技术上难以避免,则所生产的化妆品必须满足正常或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