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自由化(air transport liberalization),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交通运输地理学-航空地理学-航线网络-航空运输自由化,国与国之间签署自由式航空运输协定,通过市场机制完成航线、运力和运价等航空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最佳优化配置。航空运输自由化缘起于国际航空法的制定和变革。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通过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又称《芝加哥公约》),确立了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和五种航空自由的法律原则。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的发展,以及发达国家多边贸易体制的推行,世界航空自由化现象日益明显。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先后与荷兰、以色列、德国、新加坡和泰国等20多个国家签订了自由式协定,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自由化内容。1987年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定期航空运输自由化的第一套一揽子自由化方案,开始启动欧洲航空运输自由化的立法进程,并于1997年通过第三套一揽子自由化方案,标志着欧盟航空运输市场完全自由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