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经济增长(the law and economic growth),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法经济学-法经济学的谈判分析范式,围绕法律是否作为经济增长的工具、法律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还是原因这两个核心问题,介绍古典社会理论、现代化理论、依赖理论、诺斯理论、现代法律经济学等理论学说所分析的法律与经济增长的基本理论框架。概述法律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古典社会理论,其中德国经济学家M.韦伯、马克思,英国法律史学家H.J.S.梅因[注]、法国社会学家E.涂尔干[注]等皆是该领域的巨擘。后来又经法律与发展运动,新制度主义学派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形成了现代法律与增长理论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