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责任准备金(life insurance reserves),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险-保险准备金,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起源现代人寿保险采取均衡保费的交费方式。在保单存续期间的前期,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大于其享受保单权益对应的保险费(自然保费),到某一时期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又小于自然保费。投保人早期交纳的保险费中多于自然保费的部分,被视为保险人对保单持有人的负债,要提存并妥善运用,以保证履行将来的保险金给付义务。即形成了寿险责任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