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管理(Urba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管理工程-污染损害评估-环境大数据-城市环境管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等手段,协调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管理活动。20世纪70年代,城市环境管理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中国同期也开始从城市污染源调查和城市环境质量评价等方面入手关注城市环境管理。1979年成都会议首次提出“以管促治,管治结合”的城市环境管理方针。自80年代起,中国城市环境管理逐渐由单一的环境污染源防控转型为城市环境社会系统的综合管理。城市各级人民政府是城市环境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中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城市环境管理的主管机构。城市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根据城市发展进行环境预测;②制定城市环境规划和保证实现环境规划的措施与手段;③管理城市环境质量,包括污染物浓度指标管理、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和城市环境总量结构控制管理;④城市能源的环境管理;⑤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确定综合整治目标,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立环境管理体制等。城市环境管理是促使城市环境向有益于人类健康方向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