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主义范式(Kantian paradigm),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般管理方法-管理范式-康德主义范式,针对商业实践中利己主义范式主导下商业系统追求利润最大化所导致的商业伦理缺失和社会信任危机等弊端,在康德义务论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上,提炼出的一种管理学研究范式。利己主义范式的不足,需要康德式的“道德范式”来弥补。鲍伊根据他对康德伦理学的理解,提出了一种利他主义的解决方案,将企业的主要目标界定为为员工提供“有意义的工作”。康德伦理学的核心要义包括以下方面。①人的行为(或制度安排)的道德合理性(即正当与否)不取决于该行为涉及的经验内容,如行为目的、后果等,而取决于行为本身的性质,确切地说是取决于人的以善自身为目的善良意志。②意志的自由与道德义务。自由是道德活动的核心要素,意志的自律也就是真正的、积极的意志的自由。③道德权利与自我实现。人之为人拥有基本不可侵犯的天赋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受教育权等),并在意志自由的引导下实现自我。管理学中的康德主义范式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方面。①组织目的。企业的存在是为员工提供有意义的工作,追求员工的自我实现和社会的公平。②基本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