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管理(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教育学-教育学-教育管理学-教育制度,在教育领域中进行的行政管理,是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教育行政管理是政府的职能,是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为实现教育目的,依法行使职权,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与所属教育机构所进行的领导和管理活动,属于公共事业管理的一种。 就教育行政的主体而言,教育行政管理主要指教育行政机关的活动。就教育行政的层次而言,既指中央的教育行政,又指地方的教育行政。就管理的内容而言,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引导组织完成教育任务,实现教育目标的一种活动。就教育行政的范围而言,包括大到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体制的构建,小到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其实施。各国的教育行政管理是在本国的国家体制、社会背景、经济基础、历史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教育部和各级政府设立的教育行政机构。教育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有:①实施教育法令,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②制定教育规章。③编制教育计划、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④审核教育经费。⑤任用教育行政人员。⑥视导和检查所属单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