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rural environment improvement),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农村环境-农村环境整治,以乡村人口聚居地环境特征、功能和运行状况为基础,研究和从事农村环境建设、保护和综合性污染防治措施的活动。其核心是农村环境保护、污染源的治理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是环境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史农村环境整治在古代就有实践。即在长期实行的乡里制度和保甲制度中就有。原始社会初期,人类依靠采集、渔猎为生,逐水草、居巢穴,无所谓村落,没有环境治理的意识。奴隶社会时期的农村中,由于生产力发展,手工业、商业相继从农业中独立出来,逐渐分化出大商人、大奴隶主、官吏聚居在城市,奴隶、个体小农、少数小奴隶主居住在农村,农村环境整治进入实践阶段。主要是生活、生产和社会环境的选择、合理安排和民风民俗治理等。魏晋南北朝时期首次出现“村”的名称,乡村治理由乡官制逐步演变为乡里制和保甲制模式,乡村社会基本处于半自治状态,主要内容为管理农村社区、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劝导乡里、掌民教化,以促进民风、维护统治秩序”。这个时期已开始并广泛开展粪便、垃圾利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