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区划(regionalization of natural disasters),理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自然灾害地理学-〔自然灾害防御〕-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区划,按照自然灾害在时间上的演化和空间上的分布规律,对其空间范围进行区域划分的过程,以反映区域自然灾害差异性和一致性的图件和相关说明所构成的方案。自然灾害区划本质上属于自然区划的范畴。自然灾害区划可以反映自然灾害发生的自然环境、社会背景及其自身变化的区域规律,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是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的基础。依据对象和专题的不同,自然灾害区划还可进一步划分为农业自然灾害区划、城市自然灾害区划、自然灾害救助区划、自然灾害保险区划等。张丕远等根据中国主要自然灾害形成的环境背景的空间分异、各类自然灾害的分布规律和组合特点,及其危害程度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对中国自然灾害的地域组合类型和综合灾害区进行了初步划分,共划出兴安-长白灾害区,东部平原灾害区,华南灾害区,黄土高原灾害区,西南山地灾害区,西北干旱、半干旱灾害区,青藏高原灾害区7个灾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