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游收入(international tourism),理学-统计学-经济统计-【住宿、餐饮业和旅游】,入境游客在中国境内(大陆)旅行、游览过程中用于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全部花费。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安排,中国针对入境游客进行花费调查并统计国际旅游收入。但是《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在调查制度上没能与国际接轨,没能对停留时间在3~12个月的游客进行抽样,因此明显拉低整体入境游客在中国旅游的平均停留时间和人均花费。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的“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结合在全国8个主要口岸进行的入境游客评价调查(其中包含停留时间和花费调查),抽取停留时间3~12个月样本数据对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回收的数据进行修正。《2014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中,将“国际旅游收入”由原来的569.13亿美元修订为1053.8亿美元。2015年和2016年国际旅游收入分别为1136.5亿美元和12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