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价值原则(principle of social value),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老制度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由美国经济学家M.R.图尔系统阐述的制度主义经济学理论。是新制度主义的主要理论之一。新制度主义者强调,社会经济问题的解决办法是主动进行制度调整,这种调整需要用社会价值而非个人价值来评判其效果。因而,社会价值原则就是制度调整的判断标准。社会价值原则指的是,通过知识的工具性运用来保障人类生命的连续性,以及对共同体进行非歧视性的重构。这个原则包含4个内容:①连续性。生命的连续性,是保证人类和人类文化演化发展的必要前提。人类所有的经验和社会过程,都只有在作为整体的人类生命不发生中断的条件下,才能进步和发展。②社会重构。人是社会的产物,人的生命就与各种各样的共同体相联系。共同体也代表着社会秩序,或者体制。共同体要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被重新组织。③非歧视性。制度调整过程或者共同体重构过程的特征,是必须排除歧视性标准。④知识的工具性运用。制度调整所运用的知识是可靠知识,而且可靠知识要用于工具性目的,而不是用于歧视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