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种选用规则(language selection rules),管理学-档案学-现代文件-公文的概念-文种,为具体公文选用文种需要遵循的基本规范性要求。文种是公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撰写公文时务必正确选定文种,因为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不仅会给公文的撰写制作带来困难或麻烦,更主要的是将给公文的效用带来损害。因此,选择公文文种必须注意严格遵守有关规范,特别是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领导机关及本组织系统、专业系统领导指导机关关于公文文种的使用规则。不生造文种,更不用生造的文种。规范性是文种产生实际功用的保证。如果使用含义不能为人们所广泛了解的生造文种,受文者就不能通过它来快捷准确地认识文件的性质、作者的权限及公文对自己的影响,从而使文种失去存在价值,同时还会因此而削弱公文的效用,使作者难以实现制发公文的目的。如该用“请示”解决的事项用了生造的“请示报告”,法定的强制对方批复的效用就有可能不存在,公文在受文者手中就可以批复也可以不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