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参与限制(expost participation constraint),经济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行政性规制,委托人事后通过使得代理人接受合同下的期望收益要大于其他市场机会下能获得的最大期望收益约束代理人行为的方式。在合同理论当中,由于代理人和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的行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又难以观察到这种偏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和约束,从而会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造成两种后果,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就是著名的“委托代理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委托人需要做的是如何设计一种体制,使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进行有效“捆绑”,以激励代理人采取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从而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能够通过代理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来实现,即实现激励相容。事后参与限制即为实现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激励相容所需满足的基本前提,它的主要作用是确保代理人不会跳出合同,转向其他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