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道德风险(double-side moral hazard),经济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微观信息经济理论-委托代理问题-道德风险,博弈双方各自拥有对方不易观察的私人信息(互为委托代理人),都有可能做出对对方不利的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提出与分析双边道德风险最早由英国学者J.D.里德(Joseph D.Reid,Jr.)于1977年在农地承租契约机制设计中提出,后来由美国经济学家R.库珀(Russell Cooper)和S.A.罗斯(Stephen A.Ross)在1985年研究商品买卖合约时分析了充分信息(无道德风险)和双边道德风险的两种情形,并给出了相应的正式定义。其中,双边道德风险是指双方分别追求自己的效用最大化而采取的非合作解,从而为双边道德风险在经济研究领域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