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单(water freight bill),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业务单证,水路货物运输的单证。是在水路货物运输中由水运承运人签发,证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水运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水运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与海运单一样,水路货物运单仅具有合同证明和货物收据的作用,但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债权凭证。水路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货物名称;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包装;运输标志;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运费、港口费和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承运日期;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货物价值;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