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exclusive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s),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外商独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特点外商独资企业的特点有:①除土地外,企业的全部投资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②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③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