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刺史部(Thirteen Regional Inspectorates),理学-中国地理-中国历史地理-十三刺史部,中国两汉的监察区、政区。西汉初年分封诸侯王,当时全国只有六十多郡,大部分在诸侯王统治之下,朝廷直辖仅十余郡,故无常设监察机构和官员。后经文、景、武三朝削藩,增设内郡,又开疆拓土,增置边郡,全国有一百十余郡国,且都在朝廷直接控制之下,监察不设常员的制度已不适用。至元封五年(公元前106),除近畿七郡外,将全国一百零几个郡国分为十三部,每部设一刺史,掌刺察一部的官吏和强宗豪右,定为常制。十三部中有十一部采用《禹贡》和《职方》里的州名,另两个为《禹贡》和《职方》地域所不及的“朔方”和“交趾”。名为某州刺史部,因此习惯上称一部为一州,合称十三州。征和四年(前89)又置司隶校尉一职,掌察举京师百官和近畿七郡。自此全国共为十四监察区。成帝元延四年(前9)省司隶校尉,绥和二年(前7)复置,改名司隶。绥和元年改刺史为州牧,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前1)复为州牧。据此,除元延四年至绥和二年两年外,西汉后期九十余年一直维持十三刺史部和司隶(校尉)共十四个监察区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