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四十条(Commercial Article 40),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重要文献,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1961年5月至6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这一文件。全文共分8章40条。草案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商业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规定了商业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提出了改进商业工作的许多具体政策和措施。主要是:①确定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是商业工作的方针。②国家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必须坚持等价交换原则,推广农产品收购合同制。③改进国营商业工作,按照客观的经济规律组织全国的商品流通,正确解决商品等价交换和物资交流的问题。④恢复供销合作社,明确它是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⑤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⑥开放农村集市贸易,活跃城乡物资交流。⑦恢复同农村商业有关的农产品加工作坊。⑧改善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种责任制度,实行经济核算。商业四十条规定的一系列原则、制度、政策和办法,是符合当时的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