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行为(creative behavior),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心理与行为科学-创造性与组织学习-创造性行为,个体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后所形成一定目标和控制或调节客体过程中产生出前所未有的并且有社会价值的新成果的一种行为。创造性行为这一概念源于创造力领域的研究,作为创造力的行为表现,由心理学家吉尔福德在对创造性才能的论述中提出:“创造性才能决定个体是否有能力在显著水平上显示出创造性行为。”早期研究中,创造性行为属于心理学的范畴,后因为商界对创新的重视而被迅速引入商学研究中。创造性行为通常以创造力的行为结果和测量手段体现,并在部分研究中与创造力含义相同。严格来说,创造性行为是个体创造力在特定情况下的复杂产物,由认知能力与非认知特征等先行条件、环境和社会三方面因素分别不同程度地影响创造力的完成程度,即创造性行为的程度。就其本质而言,创造力是个体的一种能力和属性,而创造性行为则是个体以创造力为基础,在具体情境下行为层面的表现。创造性行为的测量工具是学者们提出的由75个题项构成的创造性行为量表(Creative Behavior Inventory, C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