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学批评(Hermeneutic Criticism),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语文学-阐释学批评,研究文艺作品的理解和解说方法的现代文学批评流派。起源于M.海德格尔的存在现象学哲学理论。阐释学一词原指专门用于解释圣经的释义法则。然而19世纪以来“阐释学”一词逐渐被用来指代一般释义理论,即对理解包括法律文件、历史文献、文学作品及圣经文本在内的一切文字文本含义的原则和方法的阐述。德国神学家F.D.E.施莱尔马赫在1819年的一系列讲演里,首先提出了“一般释义原理”,将其作为所有类型文本的“理解技巧”。19世纪90年代哲学家W.狄尔泰又进一步发展了施莱尔马赫的理论,提出了一种阐释科学,作为解释所有“人类科学”(即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中所有文字形式的基础,以此同自然科学相区别。 阐释学批评从狭义上讲,指用分析、释义和评论手段阐明作品的语言含义。从广义上讲,指把语言作为传达作品的手段,弄清作品的整体含义,详解作品的主题、结构、类型等各个方面。它主张文本的含义有历史相对性和个人相对性,读者作为一个“主体”、作为“我”,把文本当作“您”,向它提出问题。